楊恩健出席宏福苑聽證會 稱擬修例加重不報或延交消防年檢證書刑罰 - 昭傳媒 UniqueMedia.hk
     

楊恩健出席宏福苑聽證會 稱擬修例加重不報或延交消防年檢證書刑罰

大埔宏福苑火災獨立委員會繼續舉行聽證會,消防處處長楊恩健作供,是首位在聽證會作供的部門首長。

委員會資深大律師杜淦堃指出,今次事件中看到很多消防承辦商的行為明顯違規,關注最快何時堵截問題。楊恩健說,計劃透過修例,將承辦商知道消防設備損壞而不報、延遲遞交年檢證書等的刑罰加重5至10倍,當中包括監禁,同時加入物管公司作為責任人。他又說會研究引入續牌制度,要求承辦商每3至5年續牌一次,處方審批時會考慮有關公司曾否被控告、扣分制的分數等一籃子因素,令較差的承辦商不能做消防工程。

楊恩健又提到計劃修例,日後如果大廈的消防裝置需要關閉,將會由「通知」改為「申請」,加入審批機制。消防處審核時會了解有否需要停用、樓宇有否擺放替代設備等,目前正草擬法例,計劃5月到立法會諮詢,希望今年內完成。

但楊恩健說,不會等到法例完成才做,現時消防處在處理「消防裝置關閉通知書」時,已經會作詳細審視,希望堵塞不需要的停用通知書;即使有需要,亦會寬限於60日內完成,否則會發出「消除火警危險通知書」。他又認為每14日申請延期一次的做法有需要,以確保有承辦商跟進。

楊恩健說,以往消防處收到大廈消防系統關閉通知後派員到場視察,主要是檢視有否樓宇有否替代措施,處方會確信承辦商報告的情況。經過今次事件發現有漏洞,及後已推行新做法,會要求同事到場時亦要檢查消防栓、喉轆以及水缸等情况。





你亦可閱讀以下相關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