屋宇署指宏福苑以發泡膠封窗及「生口」違法 屬署方監管範圍
大埔宏福苑火災獨立委員會第18日舉行聽證會。屋宇署助理署長張玉清作供時確認,維修工程用發泡膠封窗,違反建築物條例,屬於屋宇署監管及執法範圍。她認為發泡膠封窗如果使用不合適物料,會引起消防安全問題,亦會阻礙通風及採光,令住戶不知外面情況,構成危險,署方會執法。
委員會代表大律師杜淦堃問,工程用發泡膠封窗是否慣常做法。張玉清指她未見過,指宏福苑大火後,署方巡查400棟大廈,都無發現類似情況。杜淦堃關注房屋局獨立審查組(ICU)測量師古小平,在供詞指目前無法例規管封窗物料,是否與屋宇署立場有出入,張玉清未有正面回應,只表示要問古小平。
張玉清亦確認,將後樓梯改為「生口」,破壞防火結構,是明顯違法,亦不是工程慣常做法,在巡查400棟大廈中,只發現2%有生口問題。
至於屋宇署與ICU的分工,張玉清指,由於宏福苑已經買斷業權,因此監管承建商宏業、顧問公司弘毅及註冊檢驗人員,是ICU的工作,屋宇署除了調配人員支援外,無參與其中。她又指,ICU有監管權,若發現有違規個案,會在完成調查調查後,才會將個案轉界給屋宇署進行紀律處分。
已經退休的房屋局獨立審查組ICU,高級測量師的謝錦明作供。委員會代表大律師杜淦堃引述ICU測量師古小平的供詞表示,曾在居民投訴後,向謝錦明口頭詢問意見,認為用發泡膠封窗無違例。
謝錦明指,不記得古小平問他的細節,他無收到投訴的詳細資料,無看過圖片及勘察報告,亦不知道古小平的查詢涉及那個屋苑。他又憶述,不時有同事請教他對法例及內部指引的看法,估計當時都是類似情況。他又指,若古小平引用他的意見回覆居民投訴,應該至少告知他,及將回覆副本傳給他。
謝錦明表示,2017年英格蘭倫敦格蘭菲塔大樓火災,大廈涉及發泡膠物料,他當時負責巡查本港有類似物料的大廈,形容自己對發泡膠的火災風險,有清楚認知,古小平供詞指,目前無法例規管使用發泡膠物料,是決斷的講法,理據薄弱,又指發泡膠無火災風險的講法是不能接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