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就新型集運系統提規管框架 陳美寶:規管票價調整機制
政府就新型集體運輸系統提出規管框架,訂明專營公司的權利、責任及罰則,以及政府規管的權力,並賦權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就營運新系統批出或延續專營權,日後毋須就每個系統訂立主體法例。
在立法會一個事務委員會上,有議員關注新框架下的票價調整機制。運輸及物流局長陳美寶表示,會確保票價調整機制受政府規管,平衡公眾負擔能力、接受程度以及營運商的財政延續性。
她指,新框架下,政府將於專營權協議列出票價調整機制,招標文件訂明初始票價範圍,希望在制訂票價方面,考慮市民實際出行需要及區內周邊交通情況,期望更多投標者就票價及其他財務安排給予建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