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隱公署查多家機構應用人工智能情況 並未發現違私隱條例
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今年1月展開新一輪循規審查,了解人工智能在香港的最新應用情況,以及其對個人資料私隱所帶來的影響。審查涵蓋60間機構,過程中並無發現有違反《私隱條例》相關規定的情況。
這次審查涵蓋的機構,包括銀行及金融、美容、教育、政府部門、保險、醫療等於去年已涵蓋的行業,另外新增會計、餐飲、創新及科技、物流及物業管理行業。
在60間受審查的機構中,有57間即95%在日常營運中使用人工智能,較去年循規審查結果上升15個百分點。該57間機構中,29間使用3個或以上的人工智能系統。
而在這57間使用人工智能的機構中,24間會透過人工智能系統收集或使用個人資料,全部均在收集個人資料之時或之前向資料當事人提供「收集個人資料聲明」,均已採取相應保安措施,確保持有的個人資料在使用人工智能系統期間受到保障。
個人資料私隱專員鍾麗玲表示,隨著人工智能的應用日益普及,機構受惠於人工智能帶來便利之餘,亦須正視潛在的私隱風險。她說,機構應制定全面的人工智能策略、進行風險及私隱影響評估、採取適度的人為監督,並定期檢視和評估人工智能系統對個人資料私隱的影響,以確保在透過人工智能系統收集、使用及處理個人資料時符合《私隱條例》的相關規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