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隐公署查多家机构应用人工智能情况 并未发现违私隐条例
个人资料私隐专员公署今年1月展开新一轮循规审查,了解人工智能在香港的最新应用情况,以及其对个人资料私隐所带来的影响。审查涵盖60间机构,过程中并无发现有违反《私隐条例》相关规定的情况。
这次审查涵盖的机构,包括银行及金融、美容、教育、政府部门、保险、医疗等于去年已涵盖的行业,另外新增会计、餐饮、创新及科技、物流及物业管理行业。
在60间受审查的机构中,有57间即95%在日常营运中使用人工智能,较去年循规审查结果上升15个百分点。该57间机构中,29间使用3个或以上的人工智能系统。
而在这57间使用人工智能的机构中,24间会透过人工智能系统收集或使用个人资料,全部均在收集个人资料之时或之前向资料当事人提供“收集个人资料声明”,均已采取相应保安措施,确保持有的个人资料在使用人工智能系统期间受到保障。
个人资料私隐专员钟丽玲表示,随着人工智能的应用日益普及,机构受惠于人工智能带来便利之余,亦须正视潜在的私隐风险。她说,机构应制定全面的人工智能策略、进行风险及私隐影响评估、采取适度的人为监督,并定期检视和评估人工智能系统对个人资料私隐的影响,以确保在透过人工智能系统收集、使用及处理个人资料时符合《私隐条例》的相关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