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督察何兆東承收賄114萬元認罪 判監兩年半出獄後還錢 - 昭傳媒 UniqueMedia.hk
     

總督察何兆東承收賄114萬元認罪 判監兩年半出獄後還錢

總督察何兆東承認收賄114萬元,判囚兩年半。何兆東由囚車押送到荃灣法院大樓應訊。案情指他2021年6月處理一宗襲擊案時,向上司建議不起訴該名涉案商人及嘗試終止調查,廉署調查發現何兆東從商人收賄共逾114萬元,包括現金和名牌手袋等。

法官韋漢熙判刑時指,何兆東削弱香港法治引以為傲的聲譽及警隊的公信力,牴觸社會核心價值,考慮到他認罪,展現真誠悔意,扣減三分一刑期,又考慮到他失去了職位及退休福利等,家人亦患癌症,額外再扣減兩個月;另外發出歸還令,要求何兆東出獄後歸還114萬元犯罪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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