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督察何兆东承收贿114万元认罪 判监两年半出狱后还钱
总督察何兆东承认收贿114万元,判囚两年半。何兆东由囚车押送到荃湾法院大楼应讯。案情指他2021年6月处理一宗袭击案时,向上司建议不起诉该名涉案商人及尝试终止调查,廉署调查发现何兆东从商人收贿共逾114万元,包括现金和名牌手袋等。
法官韦汉熙判刑时指,何兆东削弱香港法治引以为傲的声誉及警队的公信力,牴触社会核心价值,考虑到他认罪,展现真诚悔意,扣减三分一刑期,又考虑到他失去了职位及退休福利等,家人亦患癌症,额外再扣减两个月;另外发出归还令,要求何兆东出狱后归还114万元犯罪得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