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福苑大火7人被控 鴻毅董事與註冊檢驗人員及宏業前董事涉誤殺 - 昭傳媒 UniqueMedia.hk
     

宏福苑大火7人被控 鴻毅董事與註冊檢驗人員及宏業前董事涉誤殺

大埔宏福苑大火,7名人士及兩間公司被落案起訴25項控罪,案件下午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法庭接納控方申請,將案件押後至9月2日,以待進一步調查。7名被告中,2人獲准保釋,其餘5人需要還押。

庭上讀出控罪內容及死者名單,並分為兩宗案件。其中一宗案件,3名被告及兩間公司涉嫌誤殺,包括宏福苑大維修工程顧問鴻毅的董事黃俠然、鴻毅時任董事兼註冊檢驗人員吳躍、工程總承建商宏業的時任董事何建業,以及鴻毅建築師有限公司和宏業建築工程有限公司。控罪指,3人及兩間公司涉嫌非法殺死案中的死者。

另一宗案件,黃俠然、吳躍、何建業,與另外4人,包括侯華健、洪國偉、鍾素芬、李敏,與及鴻毅和宏業兩間公司,涉嫌串謀詐騙、洗黑錢、企圖妨礙司法公正及逃稅。

有關串謀詐騙的控罪,指被告涉嫌就宏業過去8年的訴訟記錄作出隱瞞及虛假陳述;於2023年8月承建商投標分析報告虛假地跨大宏業所獲的分數;於有關報告中虛假地將宏業評定為57名投標者中唯一獲「首選考慮」整體評價的投標者等。

企圖妨礙司法公正控罪,指洪國偉與黃俠然涉嫌煽惑、誘使或指示吳躍事後補簽強制驗檢計劃下宏福苑修的修葺表格和報告。

另外,被告亦涉嫌協助鴻毅公司逃稅,以及處理可公訴罪行的得益財產。

控方表示,檢獲大量電子記錄,以及多項屋苑大維修工程的文件,需時檢視,要求將案件押後12個星期。控方又說,案中涉及10多個銀行賬戶,需要索取專家報告,研究資金走向。至於涉及洗黑錢罪和逃稅,亦需要索取稅務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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