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福苑大火7人被控 鸿毅董事与注册检验人员及宏业前董事涉误杀
大埔宏福苑大火,7名人士及两间公司被落案起诉25项控罪,案件下午在西九龙裁判法院提堂。法庭接纳控方申请,将案件押后至9月2日,以待进一步调查。7名被告中,2人获准保释,其余5人需要还押。
庭上读出控罪内容及死者名单,并分为两宗案件。其中一宗案件,3名被告及两间公司涉嫌误杀,包括宏福苑大维修工程顾问鸿毅的董事黄侠然、鸿毅时任董事兼注册检验人员吴跃、工程总承建商宏业的时任董事何建业,以及鸿毅建筑师有限公司和宏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控罪指,3人及两间公司涉嫌非法杀死案中的死者。

另一宗案件,黄侠然、吴跃、何建业,与另外4人,包括侯华健、洪国伟、钟素芬、李敏,与及鸿毅和宏业两间公司,涉嫌串谋诈骗、洗黑钱、企图妨碍司法公正及逃税。
有关串谋诈骗的控罪,指被告涉嫌就宏业过去8年的诉讼记录作出隐瞒及虚假陈述;于2023年8月承建商投标分析报告虚假地跨大宏业所获的分数;于有关报告中虚假地将宏业评定为57名投标者中唯一获“首选考虑”整体评价的投标者等。
企图妨碍司法公正控罪,指洪国伟与黄侠然涉嫌煽惑、诱使或指示吴跃事后补签强制验检计划下宏福苑修的修葺表格和报告。
另外,被告亦涉嫌协助鸿毅公司逃税,以及处理可公诉罪行的得益财产。
控方表示,检获大量电子记录,以及多项屋苑大维修工程的文件,需时检视,要求将案件押后12个星期。控方又说,案中涉及10多个银行账户,需要索取专家报告,研究资金走向。至于涉及洗黑钱罪和逃税,亦需要索取税务记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