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家骅指国安附属法例对被告权益无影响
立法会小组委员会日前完成逐条审议《维护国家安全条例》的附属法例,行政长官可发出证明书将刑事案列为国安案,并依照国安法律程序处理。行政会议成员、资深大律师汤家骅在电视节目表示,新附例只是针对程序,不会改变被告的罪行及罚则,原则上并无影响被告的权益。
汤家骅在一个电视节目上被问到,如果政府在一宗个案败诉后,上诉时才发证明书,会否令外界觉得是“输打赢要”,汤家骅表示不认同讲法,他指有否需要列为国安案,一般早在调查阶段就会知道,但不排除基于突发事件或国际间的重大改变,亦有需要发证明书,但大众不应假设特首会滥用权力改变审讯结果,他强调有关情况不会发生。
对于外界担忧制度上未有机制制衡特首的决定,汤家骅说,特首并非只身一人作出决定,他在发出相关指令时,必须掌握国家情报及形势分析。
汤家骅又强调,英美过去数十年案例都确定,由行政机关决定案件是否涉国安成分,而最终罪名是否成立就由法庭判断,今次附例只涉程序,不需要担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