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局称可以附例方式落实北都跨境要素流动试点
发展局因应公众咨询期内收到的意见,以及最新情况,微调北部都会区专属法例建议,并争取今年内就跨境流动要素,包括人流、物资流、数据流及资金流,推出小型试点项目。
北部都会区统筹办事处主任苏惠思表示,特区政府正与内地相关机构商讨安排,若试点模式可行,可透过附属法例方式落实安排。
苏惠思在电台节目指,目前订立附属法例的做法,最主要希望在河套区实施,若日后有需要,亦不排除可于河套以外地区应用。她又解释,立法原意是设立较阔的主体法例,再以附属法例方式,容许北都的指定地方,与其他地方作跨境流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