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会接管及调查罗冯律师事务所 三个月内第二间
香港律师会接管罗冯律师事务所,是三个月内律师会接管的第二间律师事务所。香港律师会表示,根据《法律执业者条例》,理事会行使权力,对罗冯律师事务所进行调查,检取若干档案及文件,经审阅后,理事会于本周二的会议上信纳,初步证据显示,有理由怀疑该律师行的律师及或雇员涉及不诚实行为,及或该律师行未有遵从《律师帐目规则》(第159F章)。
事务所位于旺角的办公室无营业,门口贴上律师会的通告,指已聘任罗拔臣律师事务所为介入中介人。律师会指,审阅档案和文件后,有理由怀疑罗冯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或雇员涉及不诚实行为,已将调查过程中发现涉嫌的刑事罪行转介警方调查。
律师会会长汤文龙在一个电视台节目上指出,可能采取进一步行动。汤文龙说:“我们调查发现过程中有证据显示,我们才会采取接管行动,当我们有证据显示,做完(调查)后若是严重,我们就会将他转介去独立审裁庭,由他们决定去审。如果他们最终决定属实,他有机会最严重去到除牌。”

香港律师会理事会决议根据条例行使权力,介入该律师行业务,以保障公众及律师行的客户利益。律师会已将调查发现涉嫌的刑事罪行,转介警方进一步调查。
律师会秘书处表示,已委任罗拔臣律师事务所为介入中介人,介入行动已昨日展开。律师会将继续对该律师行的律师及或雇员进行专业操守调查。如有必要,会将个案转交律师纪律审裁团的审裁组召集人以进行纪律法律程序。根据条例第13A(1)条,律师会可发表由独立的律师纪律审裁组所作出的裁断及命令的撮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