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委会入禀对三间业务实体及两名人士展开法律程序
竞委会入禀竞争事务审裁处,向三间业务实体及两名公司董事及股东展开法律程序。
竞委会的案情指,在2019年7月至2024年7月,相关科技服务供应商涉嫌在向有意申请政府资助的企业提供资讯科技方案报价时,从事反竞争行为,涉及380宗科技券计划申请,获批的资助金额约6000万港元。竞委会说,有合理因由相信,有关行为构成属严重反竞争行为的合谋定价、瓜分市场、围标或分享影响竞争的敏感资料,违反《竞争条例》下的“第一行为守则”。
竞委会向审裁处申请命令,包括:宣布三间业务实体违反第一行为守则,以及两名人士牵涉入违反该守则;向三间业务实体施加罚款;及向两名人士作出取消董事资格令。
竞委会调查期间亦发现有个别人士涉嫌伪造文书,已将有关事宜转交警方作刑事调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