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锦辉涉酒驾被捕 汤家骅称事后擅自离去或涉诚信问题
选委界立法会议员黄锦辉,涉嫌周一晚上在中大校园内酒后驾驶被捕。资深大律师、行政会议成员汤家骅指,醉驾是严重罪行,最高可判囚3年,再犯亦可判处即时入狱。他又指,如涉事司机事后擅自离开,尤其是公职人员,可能会涉及诚信问题,令人怀疑是希望刻意避开酒精测试程序,如在离开期间尝试冲淡体内酒精程度,更可能涉及妨碍司法公正。
立法会议员守则列明,如议员涉及法律诉讼,应及时报告立法会主席。汤家骅在电台节目指,一般人期望及理解是,事后议员需第一时间通知相关当局,又指现时立法会处理违规情况比法例严格,议员应明白处理要顾及公众观感,不能轻轻放过、让人有“自己人查自己人”的观感。
监委会会否调查黄锦辉酒驾 陈振英请传媒向立法会主席查询

选委界立法会议员、中大工程学院副院长黄锦辉,涉嫌“酒后驾驶”被捕的一事,立法会监察委员会副主席陈振英出席活动,被问到委员会会否就事件作出调查时说,监察委员会只有一名发言人,就是立法会主席,请传媒向主席查询。
黄锦辉昨日在社交媒体承认,日前于中大校园内涉及一宗交通事件,引发社会讨论和引致立法会、中大校方及各界不便,深感歉意,并指事件已交由警方及相关政府部门跟进处理,他会全面配合调查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