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建议公屋加租2.04% 10月1日生效
政府建议公屋租金加租2.04%,租户每月实际交多10元至128元租金,平均为51元,如获通过将于10月1日生效。在立法会房屋事务委员会,房屋局常任秘书长李佩诗形容加幅温和,属可接受水平。

李佩诗形容,整体租金增幅温和,今年3月公屋租户的平均每月租金是2519元,剔除了6%的公屋富户及12%由政府缴付租金的综缓户后,有九成公屋租户的加租金额将会是80元或以下,相信加幅是可接受的水准。
多名议员关注租金公屋租金调整机制,未能反映生活成本上升。李佩诗就回应指,房委会曾经考虑将通胀、工资指数纳入计算方案,最终认为以租户收入衡量负担能力的做法合适,而《房屋条例》设有10%的租金加幅上限,目前租金占每户收入未超过10%,比私人市场租金约占租户收入30%为低。当局亦有向有需要租户提供租金援助。
另外,有议员关注房委会不再向租户提供特别宽免措施。李佩诗表示,已考虑本港整体及公屋租户的经济状况,加上租金整体加幅温和,因此未有提供宽免,而房委会租住房屋运作帐目于未来两个财政年度虽录得盈余,惟未来5年需兴建16.6万公屋单位,须确保房委会财政建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