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淦堃批评宏福苑承建商欺骗政府 而有关部门亦需承担部份责任
宏福苑火灾独立委员会举行最后一场听证会,由委员会的法律代表总结陈词。资深大律师杜淦堃指出,宏福苑火灾绝对可以防范,但无被防范;可以预见,但无被预见,批评承建商明知故犯,为节省成本,一次次欺骗政府,工程顾问亦无履行职责。他又质疑楼宇工程的相关制度存在漏洞,令承建商有机会鱼目混珠,出现明显火警的隐患。
杜淦堃又强调,并非认为政府部门属大火的始作俑者,但市民认为政府可保护他们,属合理期望,但实际出现相当大的落差。他又说,虽然承建商等是引起火灾的主要成因,须负主要责任,但政府要做好监管、保护市民性命责无旁贷,认为有关部门亦要承担一部分责任。
杜淦堃其后逐一表明对于火灾责任问题的立场,其中批评承建商用发泡胶封窗,声称做完打凿工程就拆,但事实上封了超过一年,形容是“彻头彻尾的大话”,“宏业”及“鸿毅”要负主要责任。
他又提到,“宏业”下令在逃生楼梯每五层开设“生口”,“鸿毅”亦秒速批核,负责开生口的承建商“志富建筑”及其他相关持牌专业人士亦完全没有考虑消防安全问题,批评是不能接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