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岁应届DSE女考生扬言在考评局放炸弹 已遭警方扣留调查
一名应届文凭试(DSE)19岁女考生,涉嫌在IG社交平台声发帖文,声称在考评局荔景评核中心放置炸弹,已被警方以涉嫌炸弹吓诈行为的罪名拘捕。
消息指,被捕人19岁。警方网罪科日前收到情报,于7月17日进行网上巡逻期间,发现有人在网上社交平台发帖,声称已在考评局位于葵涌荔景评核中心一个办事处内放置炸药。警方立即派员赶赴上址一带搜查,惟最终未有发现任何可疑物品,证实为虚惊一场。

案件随即交由葵青警区刑事调查队第二队跟进,调查人员经过深入情报分析后,锁定一名怀疑涉案的女子,并于翌日(18日)在黄大仙区拘捕该名19岁姓廖的本地女子。据知,该名女考生声称只是开玩笑,并无任何意图放置炸弹。该名被捕女子现正被警方扣留调查。
警方提醒,根据香港法例第245章《公安条例》第28条,虚报炸弹的人士,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处5年监禁。此外,根据香港法例第238章《火器及弹药条例》,任何人管有仿制枪械,即属犯罪,一经定罪,最高刑罚可处罚监禁2年。市民切勿以身试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