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案委员会审议北都条例草案 有议员倡加入招商引资范畴
在立法会《北部都会区发展条例草案》委员会会议,有议员认为条例应加入招商引资的范畴,以及让北都发展在输入建造业劳工方面更具弹性。
选委界议员简慧敏认为,北都发展已进入全面展开建造阶段,开始有企业进驻,如针对个别行业或产业,希望提供税务优惠等措施,是否可按需要授权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提供相关优惠,而不需要修改《税务条例》。

发展局局长宁汉豪表示,政府招商引资会订立一些优惠政策包,以吸引不同企业,当中包括不同措施,例如在土地批核及税务优惠等,目前在税务方面已有条例及框架处理,因此将来如果在北都招商引资时,需要为某些企业提供特别税务优惠,都会按有关税务条例框架处理。
选委界议员陈绍雄提出,鉴于北都将会提供超过3千公顷的新发展土地,进行各项公私营建设,工程量大,而建造业人手紧张,但北都专属法例却未有条文涵盖具弹性的输入劳工安排,以应对人手需求。
宁汉豪回应说,现时所有与输入劳工有关的计划,已透过《雇员再培训条例》处理,授权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订立所需要的输入劳工计划,因此不需要另起炉灶。在北都发展方面,现时的建造业输入劳工计划已有配额和执行细节获得批准,并已在运行中,日后如有需要改动,局方会按现有的法律授权寻求批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