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家印被判无期徒刑没收财产 恒大集团及地产合共罚款逾158亿元 - 昭传媒 UniqueMedia.hk
     

许家印被判无期徒刑没收财产 恒大集团及地产合共罚款逾158亿元

一度是全国最大地产发展商的恒大集团案判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创办人许家印,数罪并罚被判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而恒大集团及恒大地产分别被判处罚款88.2亿元和70亿元人民币。‌‌

法院审理查明,许家印为恒大集团的实际控制人,他与恒大集团及恒大地产于2016至21年期间,以持续性、大规模财务造假等手段,虚增资产、隐瞒负债,进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欺诈发行证券、违规披露重要信息等犯罪行为;恒大集团及许家印并通过行贿等手段,取得金融机构控制权,违法套取信贷资金、保险资金归恒大集团使用,作出行贿、违法发放贷款、违法运用资金等犯罪行为。

许家印并利用作为恒大地产董事长的职务便利,组织财务造假,以分红名义侵占公司财产。 法院认为,恒大集团和许家印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违法发放贷款罪、欺诈发行证券罪、违规披露重要信息罪、单位行贿罪;许家印的行为另外构成违法运用资金罪、职务侵占罪;恒大地产则构成欺诈发行证券罪。

法院指他们的犯罪行为严重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侵犯公私财产权益,侵害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犯罪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恶劣,造成特别重大经济损失,社会危害特别严重,应当依法严惩,根据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法作出判决,会优先执行退赔损失的裁决。

另外,恒大集团另外56人涉及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违法运用资金等案,亦在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南山区人民法院宣布,各被判1年10个月至18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继续追缴违法所得,不足部分责令退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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