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联会案李卓人及邹幸彤煽动颠覆政权罪成 - 昭传媒 UniqueMedia.hk
     

支联会案李卓人及邹幸彤煽动颠覆政权罪成

已解散的支联会、前主席李卓人、前副主席何俊仁及邹幸彤,被控“煽动他人颠覆国家政权罪”。法庭裁定,否认控罪的支联会、李卓人及邹幸彤,全部罪名成立。而何俊仁则在开审前认罪,法庭将于下周五早上10时听取各被告求情。

裁决指,宪法所确立的中国共产党作为执政党的领导地位,是国家的根本制度,各民主党派是“参加”由中共领导的爱国统一战线,并不存在西方式政党轮替的可能性。因此,破坏中共领导地位,等同破坏国家根本制度。

裁决指,支联会五大纲领中的“结束一党专政”,当中的“结束”,明显并非是指“自然结束”,而是带有“推翻”和“破坏”的意思。支联会是针对中共,要结束它的领导地位。

裁决又指,各被告一直以来都对中共及中央政府怀有敌意,并且坚持抗争、绝不妥协的路线。国安法实施之后,各被告均相信和明白“结束一党专政”纲领会抵触宪法,并非真诚地相信他们的言行没有违反国安法,他们只是拒绝临崖勒马,一意孤行地将“支联会”的抗争立场坚守到底。

裁决指,被告蓄意将30多年前的六四事件,与当时的反修例事件相提并论,挑起受众对中国共产党的敌意,侵蚀及破坏公众对中共的信心,批评李卓人及邹幸彤,不单把自己“豁出去”,也是在鼓励其他香港人坚持抗争。

裁决又指,纵使“支联会”一直没有采用或鼓吹暴力,但李卓人及邹幸彤试图透过挑起敌意和分化,使他人对中共失去信任,已作出了推翻及破坏国家根本制度的行为,但控方未有足够证据证明各被告意图推翻中央政权机构。

裁决指,控罪期间何俊仁、李卓人及邹幸彤均是支联会的“主导意志”,法庭将根据“归责原则”视三人意图为支联会的意图,裁定所有被告罪名成立。裁决又指,不接受被告所指,他们只是合法地行使其言论和表达自由,强调各被告并非因为政治观点或信念受审,控罪亦不涉及民主、六四事件等议题;而国安法实施前的言行并不是控罪的主体,只能被视为背景考虑。

李卓人妻子邓燕娥在裁决后表示裁决结果不公平,认为没有任何证据指明李卓人使用非法手段煽动他人,令人失望及愤怒。邹幸彤母亲则表示,“希望环境更健康,什么颜色的花草也可以绽放”。

欧盟与美国等亦派代表到庭旁听。开庭前,法庭外有过百名公众人士排队入庭旁听,不少人数日前已开始排队,带备折凳、纸皮等,并戴上口罩。法院外有大批传媒,包括外媒守候,警方亦部署大批警员在场戒备,并在附近巡逻及设置路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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