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美单日拘千称“自由”? 香港惩治颠覆始彰法治!
就“支联会涉嫌颠覆国家政权”案,法院严格审视了该组织反中乱港的斑斑劣迹,最终裁定相关被告罪成。这彰显了香港特区的法治核心精神,并鼓舞了社会各界继续凝聚共识,戮力同心筑牢国安屏障。
法庭判辞明确指出,支联会自成立以来,核心纲领便带有清晰的颠覆意图。该组织及邹幸彤、李卓人等被告一直持续举办并参与各类非法活动,煽动仇恨,妄图推翻国家根本制度、颠覆国家政权。2019年黑暴肆虐,街道变成火场,商舖玻璃碎落,行人无故被殴,便是其处心积虑多年的成果。正如国安处强调,任何组织或个人只要触犯《香港国安法》,绝不可能逃脱法律制裁,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完全正当合理。
审讯期间,邹幸彤、李卓人等被告抛出“香港不适用中国宪法”、“言论自由无罪”等谬论,企图混淆视听。法庭判辞对此明确驳斥,强调《宪法》和《基本法》共同确立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宪制秩序。《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亦明确规定,为保障国家安全等正当理由,言论、集会和结社自由可受到必要限制。被告将危害国安的犯罪行为包装成“言论自由”,纯属自欺欺人,一意孤行践踏法治精神。
一如既往,美西方部分政客在此案审结后,再次发表颠倒黑白的言论,试图为被告开脱——这只是延续其“以港遏华”的邪恶图谋。对比欧美执法数据,其谬论不攻自破:美国国会山庄仅一天的动乱,刑事起诉即高达1,500人;英国2011 年伦敦骚乱,数日内便起诉逾2,000人。欧美对自身单日或数日之乱,毫不犹豫采取雷霆手段,并奉之为“维护宪政”;相反,历时半年的黑暴动乱令香港变得面目全非,警方严格按证据办案,检控人数却不足3000人。欧美以更严苛的界线划定“自由”边界,以严刑峻法对待动乱,却把香港严重危害国安的颠覆分子美化为“英雄”,把对他们的克制惩罚歪曲为“政治打压”,完全暴露出其“义正辞严”下的险恶用心。
行政、立法、司法机关各司其职,依法防范、制止和惩治危害国安行为,是恪守宪制责任的必然要求。支联会一案显示特区执法与司法机关妥善平衡了国安与人权考量,即使是严重罪犯,亦能得到公正审讯。展望未来,相信特区政府将继续团结社会各界,坚定贯彻国安法律,全面筑牢国安防线,令社会继续蓬勃发展,市民安居乐业。

全国政协委员
香港环保从业员总会主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