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电台采访主任偷拍女子裙底 判160小时社服令
香港电台57岁的助理总采访主任庄德贤,去年11月在旺角偷拍女子裙底,早前承认一项“非法拍摄或观察私密部位”罪,今日在西九龙裁判法院判处160小时社会服务令。
案情指,被告去年11月在旺角拍摄一名女子的私密部位,被告开审时指,不想在儿子心中留下坏印象,决定认罪。
辩方引述感化及社会服务令报告指,被告家庭稳定,职业良好,具真诚悔意,主动寻求专家协助,没犯罪倾向,有信心可透过社会服务更生。
香港电台57岁的助理总采访主任庄德贤,去年11月在旺角偷拍女子裙底,早前承认一项“非法拍摄或观察私密部位”罪,今日在西九龙裁判法院判处160小时社会服务令。
案情指,被告去年11月在旺角拍摄一名女子的私密部位,被告开审时指,不想在儿子心中留下坏印象,决定认罪。
辩方引述感化及社会服务令报告指,被告家庭稳定,职业良好,具真诚悔意,主动寻求专家协助,没犯罪倾向,有信心可透过社会服务更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