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指外傭用僱主資料借貸投訴門檻高 私隱公署僅發警告信欠阻嚇力
私隱專員公署向3名擅自以僱主資料借貸的外傭發出警告信。新民黨立法會議員陳家珮認為警告信的阻嚇力不足,又指收到不少僱主求助,指外傭擅自將僱主家庭資料放上社交平台,但向公署投訴門檻很高,包括需自行搜證,亦需列明損失,認為公署應做多一步,與入境處及勞工處外傭組互通相關資訊。
陳家珮在電台節目表示,政府加強規管持牌放債人首階段措施在月初實施後,禁止放債人要求借款人提供諮詢人,相信能防止外傭以僱主資料借貸。
陳家珮又指,部份涉案的海外財務公司大多與本地公司有合作,在《職業介紹所實務守則》更新後,已禁止中介公司與海外借貸公司合作,政府有法律依據進行追究。
私隱專員鍾麗玲解釋,雖然公署可以發出執行通知,要求糾正違規事項 ,但涉事外傭已經向財務公司提供資料借款,公署只能發出警告信,警告外傭已違反香港的私隱條例。
鍾麗玲在電台節目指,涉事外傭被揭發不當取用僱主資料後,已於短時間內被解僱,建議受影響的僱主向政府部門反映情況,日後涉事外傭再申請來港時考慮相關情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