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之锋认串谋勾结外国势力律师求情 法庭择日判 - 昭传媒 UniqueMedia.hk
     

黄之锋认串谋勾结外国势力律师求情 法庭择日判

目前仍然因民主派“35+初选案”罪成服刑的前香港众志秘书长黄之锋,承认一项“串谋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早上在高等法院答辩。法庭押后案件、择日判刑。

黄之锋早上由囚车押送到法院应讯。庭上透露,黄之锋去年6月在狱中被捕,今年5月已认罪,承认于2020年7至11月期间,在香港联同前党友罗冠聪等人一同串谋,请求外国或境外机构、组织、人员,对中国和香港特区,实施制裁、封锁或其他敌对行动。

黄之锋代表律师在庭上求情指,黄之锋于2020年犯案时只得23岁,因多宗案件,已于狱中渡过近6年,今年已年近30岁,原本预计最快明年1月就可以获得释放;期望法庭轻判,给予更新及反思机会。

根据《港区国安法》,串谋勾结外国势力罪,可判监3至10年,若属“罪行重大”,可判囚10年以上,甚至终身监禁。代表律师指,黄之锋的犯案行为,集中在2020年7月,同年8月起已很少发布社交媒体帖文,又指本案检控延误,令刑期不能与“初选案”同期执行。

代表律师主张,黄之锋应被判处3至10年刑期;但若法庭认为他属于“罪行重大”,就应考虑黎智英案,指黎智英案远比今次案件严重,因此黄之锋应判处20年以下的刑期。

有黄之锋的朋友、前学民思潮成员到听旁听,指现时“勾结外国势力罪”判刑,只有黎智英案例可作参考,对刑期不感乐观,形容有心理压力,亦担心法庭裁定黄之锋“罪行重大”,判处10年或以上监禁。亦有前学民思潮成员引述黄之锋指,他已对刑期有心理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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