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检视不良广告条例范围及执行 卢宠茂称需审慎平衡各方需要
医务卫生局局长卢宠茂表示,在2023年1月至今年9月期间,卫生署合共审阅超过15万条在本港不同媒体发布的广告,并就涉嫌违反《不良广告 (医药) 条例》的广告,发出超过1600封警告信,当中有9封涉及推广境外医疗服务。在署方发出警告信后,有关广告已全部被移除。
卢宠茂书面回复立法会议员质询表示,政府会不时检视条例的涵盖范围及执行情况,研究是否有需要进一步优化条文,以更有效规管医药广告。政府会参考其他地方的规管经验,并考虑业界及社会意见,同时要审慎平衡各方考虑,包括保障公众健康的需要、市民获取资讯的权利、规管措施的相称性等。

他提醒市民如在香港境外接受医疗服务,应留意当地相关法规,并了解治疗的必要性、风险、跟进安排及总费用,以及保留有关病历、单据等。卫生署已和内地相关部委建立联络及通报机制,就涉及跨境医疗宣传的违规情况互通信息,并在有需要时作个案通报。
消委会亦透过与其他地方的消费者保护组织签订合作备忘录,建立跨境投诉个案转介机制,当中涵盖澳门及超过30个中国内地省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