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名清洁公司前高层涉采购清洁车及维修服务收贿7500万元 今早提堂 - 昭传媒 UniqueMedia.hk
     

两名清洁公司前高层涉采购清洁车及维修服务收贿7500万元 今早提堂

廉政公署落案起诉一间清洁公司两名时任高层,控告二人涉嫌就采购清洁车辆及清洁车辆维修服务,收贿款合共逾7500万元,被控一项串谋使代理人接受利益罪,违反《防止贿赂条例》及《刑事罪行条例》。案件早上在观塘裁判法院提堂。

两名被告分别为54岁的庄臣有限公司的时任董事及庄臣母公司的时任行政总裁;以及57岁的庄臣时任总经理。

案发时,54岁的被告负责监督庄臣的业务,包括分判合约、采购订单及发放款项,并直接监督该名57岁被告。于2024年11月至今年1月期间,庄臣向一间供应商购置多批清洁车辆,并定期使用该供应商所提供的车辆维修保养服务,总费用逾1亿6000万元。控罪指,两人涉嫌串谋从该供应商东主等人接受贿款共逾7500万元,作为二人对该供应商予以优待的报酬。

廉署正继续进行相关贪污调查工作,不排除会有进一步检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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