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提修订《建筑物管理条例》 物管业界忧增加工作量
政府早前就修订《建筑物管理条例》提交公众咨询结果,建议召开业主大会的法定人数划一为10%,又会“再研究”第二类大额采购业主亲自投票门槛。
物业服务公司协会主席潘建良指,政府的最新修订从善如流,表示第二类大额采购,包括大厦保安及升降机服务等合约,过往处理合约时的授权票数量占多数,若遵循原有提出的投票机制,要达到至少业主的5%亲自投票门槛较困难,或会令投票人数不足,合约搁置,影响屋邨运作。
他又提到,修订条例建议物管公司抽查“授权票”,管理公司人员未来核对的事项更多,包括姓名真确性等,工作量相对增加。他又指,虽然现时亦会向业主亲自核实授权票效力,但牵涉的数量较少,未来若要抽20%的授权票,会比较困难;又指,较难确认授权票效力,除了要核实联系方式,亦要对方愿意告知相关资料。
九龙东立法会议员邓家彪指,修订较“稳阵”,不太进取,相信政府聆听了法团担心出席会议人数不足的意见,未有设定相关门槛,但配合成立“楼宇维修支援及服务局”,以及加辣反围标条例,令整个改革可以接受。
他表示,授权书设上限要面对技术问题,如有没有清晰标准判断授权书的效力,以及在授权书数量超出上限时,应如何作筛选,不过仍希望政府能就相关措施,或以“智方便”结合授权书应用提交时间表。他又指,对于法团如何行使抽查授权票的权力,包括如何确认可疑授权票,要制定清晰标准,否则会导致相关持分者不敢使用权力。他相信工商大厦的业主较有能力处理大维修合约问题,期望政府未来区分工商大厦及住宅大厦的法团运作,考虑在住宅大厦引入授权书上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