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网严惩卖港者 铁证撕破是非人 文:洪顶超 - 昭传媒 UniqueMedia.hk
     

法网严惩卖港者 铁证撕破是非人 文:洪顶超

近日,黄之锋串谋勾结外国势力危害国家安全一案,高等法院依法严肃判决。部分西方势力随即发难,污蔑本港将“政治表达刑事化”、抹黑国安法打压异见,甚至质疑判刑过重。俗语有云:“来说是非者,便是是非人。”,正如保安局邓炳强局长强调,这些发起恶意攻击的外部势力,正正是当年黄之锋等人企图勾结、乞怜和靠拢的幕后靠山,是企图颠覆本港秩序的邪恶势力。如今又扮演正义护旗手大放厥词,目的昭然若揭。

必须明确的是,黄之锋所作所为,绝非什么“游说”或“自由表达”。他已在法庭公开承认,曾串谋勾结外国或境外势力,乞求对中央及特区政府实施制裁和敌对行动。这种主动充当外力代理人、肆无忌惮祸港卖港的行为,严重威胁国家安全,是全世界任何法治社会都不宽贷的。特区执法部门严格依据证据执法,绝无半点政治考量。

外力妄言国安法收窄自由,纯属无稽之谈。基本法、香港国安法及《维护国家安全条例》均明文保障市民依法享有的各项权利和自由。然而,世上从没有凌驾一切的绝对自由。正如道路驾驶交通规则,绝非为了限制出行自由,而是唯有各方遵守规则,所有人才能安全且有效行使出行自由;言论自由亦复如是。回想2019年黑暴猖獗期间,暴力与私刑充斥街头,反对黑暴、支持执法的市民动辄遭恐吓、起底甚至殴打,连基本发言的权利都被强行剥夺,根本无法有效行使言论自由。事实证明,极端与暴力只会吞噬自由。正义的审判依法惩治极少数危害国安的人士,正是为了维护广大市民的自由空间。

至于西方无端指责刑罚与程序,更暴露其对法治的无知。黄之锋此前因“35+”案服刑,该案涉及破坏特区宪制秩序的颠覆犯罪;而本案则是针对其勾结外力乞求制裁的国安犯罪。这好比一个人既犯下“抢劫罪”又犯下“纵火罪”,两案案情及性质截然不同,属于独立个案,分案审理与量刑完全合理合法。黄之锋在国安法出台后仍无意悔改,法庭考量其罪行重大,依法给予具阻吓力的刑期,完全体现了“罚当其罪”的法治精神。

香港是法治社会,有法必依、违法必究。法庭的铁面判决彻底打破了违法者的幻想——以为披着“国际倡议”外衣,即可破坏国安。外部势力的指手画脚只会更加暴露他们的阴险图谋,而任何甘当外国代理人、妄图祸害香港的人,终将难逃法律严惩。

洪顶超
福建省政协第十三届农业和农村委员会副主任
香港福建社团联会副主席
中国和平统一促进会香港总会常务副会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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