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拟往美国申请更改保释条件离境 法官拒绝 - 昭传媒 UniqueMedia.hk
     

黎智英拟往美国申请更改保释条件离境 法官拒绝

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就刑事恐吓记者一案,今早到高等法院申请更改保释条件,向法官提出申请要求暂时撤销禁离境的限制,让他可以出境前往美国。惟在开庭约个多小时后,法官最终拒绝其申请,会押后颁发书面理由,解释裁决原因。

黎智英由资深大律师邓乐勤作为其代表律师,控方则由资深大律师布思义作代表。而在庭上申请一方并没有透露黎智英要求何时前往美国及具体目的地。

现年72岁的黎智英,牵涉5宗案件共面对7项控罪。在刑恐记者一案,黎被控一项刑事恐吓罪,指他在2017年6月4日,于铜锣湾维多利亚公园内近音乐亭,威胁事主X称会使其人身遭受损害,意图使X受惊。该案已排期在今年8月19日在西九龙法院开审,预计审讯需时3日,黎智英一旦罪成,可被罚款2000港元及监禁2年。

裁判官早前在该案准许黎智英以现金4000港元保释,并禁止黎在保释期间离开香港,又要他每周三晚到警署报到及不得骚扰控方证人。该案于上月5日首次提讯时,黎智英为换取可以在保释期间离开香港,一度提出可将保释金额增加至原来的25倍,即由现金4000港元增加至10万港元,但仍被裁判官拒绝,他在保释期间要一直留在香港。

而黎智英于上月22日再度向高院申请更改保释条件,法官最终暂时撤销黎智英每周需往警署报到的保释条件,而黎智英则自行搁置离港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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