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大11.18冲突事件 警方落案控告27人涉非法集结等罪名

去年11月18日理工大学冲突事件,警方拘捕25名早前被捕后拒保的人士,连同2名保释人士,将落案控以非法集结等罪名,案件下星期三下午在九龙城法院提堂,再将转介区域法院审理。
被警方起诉的27人包括19男8女,年龄16至37岁,包括15名学生、1名教师、文员和侍应等,其中2人未成年,他们在11月18日在尖东科学馆广场集结,声言要声援理工大学内的示威者。另外1人会被加控藏有攻击性武器,涉嫌藏有镭射笔。
警方指,11月11日至27日发生的理大事件,以被捕人士数目计,可以说是香港有记录以来最大宗的案件,造成大面积损坏和人员受伤,今次只是整件事件中其中一宗案件,警方会继续调查,缉拿涉案人士。
据资料显示,在历时超过13日的理大事件中,警方共拘捕1,381人,当中274人早前已被起诉,涉及罪名包括参与暴动、非法集结、伤人、袭击致造成身体伤害、普通袭击、纵火、刑事毁坏、袭警、阻碍警务人员执行职务、藏有攻击性武器等,其中242人更是在11月18日的不同冲突中被捕,
有组织罪案及三合会调查科高级警司何振东警告涉案人士不要挺而走险,弃保潜逃,指不论10年20年,只要証据确凿,警方都会好好保存,只要找到他们,都会告上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