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會議員是否延任都可獲發72萬元約滿酬金 - 昭傳媒 UniqueMedia.hk
     

立會議員是否延任都可獲發72萬元約滿酬金

立法會主席梁君彥在行管會會議後表示,行管會參考政府意見後決定,不論議員是否在本月30日後,繼續擔任立法會議員,都可獲發4年的約滿酬金;若議員再完成稍後餘下的整個任期,亦可獲發另一筆約滿酬金。

梁君彥引述政府回覆指,第6屆立法會延任並無先例,議員因履行職務,按現行安排獲發還開支,並非不合情理,認為在符合相關指引及原則下,不反對行管會以靈活方式處理第6屆議員的酬津安排。梁君彥指,若議員決定不延任,需要在本月30日前書面通知立法會秘書處,並按現行指引,申請結束辦事處的開支;否則若議員中途辭職,不會獲得有關開支。

梁君彥指,現時並無任何議員通知秘書處不延任,強調若議員不延任,應正式向市民交代,認為是議員應做的正當事情,無謂拖泥帶水。

被問到若議員未有通知是否延任,亦未有出席稍後的會議,行管會如何處理,梁君彥指作為主席,希望每個議員都留任,因為有不同聲音,才可在議會發揮作用,但每個人都有自己的選擇。

根據立法會議員薪津安排,完成4年任期的議員可獲任內薪酬15%作約滿酬金,相當於約72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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