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毛4年前立会抢文件案败诉 上诉庭拒批终审许可

立法会前议员梁国雄(长毛)在2016年立法会抢文件案,被控违反《立法会(权力及特权)条例》的藐视罪,裁判官裁定相关条文不适用于检控议员,律政司其后上诉得直,上庭诉将案件发还重审。梁国雄申请上诉至终审法院,今日被上诉庭拒绝批出上诉许可。
上诉庭认为,梁国雄一方只是重复早前已被上诉庭拒绝接纳的论点,亦并非合理争论。判词指,立法会有权处罚违反《条例》中藐视罪的立法会议员,同时亦可以在律政司司长批准下,控告该名议员,由法庭作出处罚,又指有关条例是适用于立法会议员,以额外保障立法会内部纪律处分权,若只适用于公众,条文应该会列明清楚。
法庭提到,即使《立法会(权力及特权)条例》保障立法会程序期间的绝对言论自由及辩论,亦保障不到干犯《条例》中藐视罪的行为。案件发还裁判法院重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