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郑称12港人内地犯法需受当地法律处理 批评反对派转移视线 - 昭传媒 UniqueMedia.hk
     

林郑称12港人内地犯法需受当地法律处理 批评反对派转移视线

企图潜逃台湾的12名港人,涉嫌偷越边境正被深圳市公安局刑事拘留。行政长官林郑月娥指,12人涉嫌非法入境内地,属内地司法管辖区范畴,由内地机关依法处理是恰当。她指,12人候查及候审期间潜逃,想逃避法律责任,当中只有一人涉嫌违反港区国安法,批评本地及外国人士转移视线,形容是民主人士受镇压,有意无意描绘12人全部与港区国安法有关,因此要以正视听。

林郑月娥表示,12名港人被拘留在内地的案件,事件本质是有12名香港居民涉嫌非法入境内地,触犯内地的偷越国(边)境罪,因此被内地的执法机构拘留,案件明显是属于内地司法管辖区的范围,由内地机关依内地法律处理,是非常恰当,亦不应该有另一个方法处理。

林郑月娥表示,特区政府处理每宗跨境犯罪案件的原则都是一致、一视同仁。

而12人之中只有1人涉嫌违反港区国安法,另1人因涉嫌制造或藏有爆炸品被警方通缉,其余10人分别涉嫌制造或管有爆炸品、纵火、袭警等,他们在候查或候审期间潜逃离开香港,原因似乎是逃避法律责任。

对于有报道指5名港人被台湾当局拘留的事件,林郑月娥说,特区政府现时没有资料,亦没有收到家属求助,香港警方昨日已向台湾当局查询,暂时没有收到任何来自台湾的回复。

她表示,特区政府处理每宗跨境犯罪案件的原则都是一致、一视同仁,任何香港人在境外涉嫌违法,特区政府都会按实际情况,在尊重当地司法制度下,为有关香港居民提供可行协助,不会双重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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