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院非常任法官施觉民请辞 特首撤销委任

政府今日刊宪,行政长官林郑月娥行使《释义及通则条例》第一章第42条所赋予的权力,撤销终审法院海外非常任法官施觉民的委任,本月2日生效,较原定任期提早近两年结束。
特首办发言人回复查询时说,施觉民本月2日向行政长官提出请辞,并无提及辞任原因,因此行政长官按有关法例,撤销施觉民的委任。
林郑月娥是在去年根据终审法院首席法官马道立的建议,延长施觉民的任期3年,直至2022年7月尾。
政府今日刊宪,行政长官林郑月娥行使《释义及通则条例》第一章第42条所赋予的权力,撤销终审法院海外非常任法官施觉民的委任,本月2日生效,较原定任期提早近两年结束。
特首办发言人回复查询时说,施觉民本月2日向行政长官提出请辞,并无提及辞任原因,因此行政长官按有关法例,撤销施觉民的委任。
林郑月娥是在去年根据终审法院首席法官马道立的建议,延长施觉民的任期3年,直至2022年7月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