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料12港人案農曆新年前後會有判決 - 昭傳媒 UniqueMedia.hk
     

律師料12港人案農曆新年前後會有判決

原打算偷渡前往台灣,結果在內地水域被捕,涉嫌觸犯偷越邊境罪的12名港人,仍然扣留在深圳。受其中一名港人家屬委託的內地律師盧思位估計,案件可能於年底至明年農曆新年前後有判決。

12名港人仍然扣押在深圳,家屬委託的律師多次要求會見當事人被拒,向檢察院投訴後獲回覆,稱當事人已自行委託律師。

其中一名港人家屬委託的內地律師盧思位上月到深圳鹽田檢察院投訴;事隔一個月後,他接獲鹽田公安分局短訊回覆,稱經過核查後,確認犯罪嫌疑人已依法自行委託兩名辯護律師。盧思位表示,之後會再到鹽田看守所要求會見當事人。

有內地律師指,12名港人有可能被判處有期徒刑。

盧思位表示,鹽田區檢察院批准逮捕,反映檢察院認為有足夠證據顯示12名港人犯罪並有可能被判處有期徒刑,而且內地庭審無罪率低,12人的案件不容樂觀。他認為公安不會延長審查期限,因為案件事實清楚及簡單,亦沒有延長羈押期限的法律依據。

盧思位又指,偷越邊境罪屬於可以不起訴未成年人的罪名之一,估計案中兩名未成年港人,最終不會被起訴,以符合內地法律及國際公約。

盧思位建議被扣港人的家屬,在本港約見港區人大代表或政協委員,要求他們履行職責,通過公安部及最高檢察院,糾正和問責深圳市鹽田區公安機關和檢察院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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