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拒接受陳同佳管浩鳴赴台簽證申請

聖公會教省秘書長管浩鳴昨日到在金鐘的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辦理入境台灣的簽證申請,據了解,台灣方面拒絕接受台灣殺人案疑犯陳同佳,以及協助陳同佳的聖公會教省秘書長管浩鳴赴台入境簽證申請。
管浩鳴昨日下午前往位於金鐘的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有傳媒拍攝到他手持護照、陳同佳的身份證,及一份寫有陳同佳名字的簽證文件。管浩鳴昨晚在與傳媒聯絡的通訊群組中,轉發陳同佳委託律師的訊息,指上星期一已與台方指定單一窗口,即台灣刑事局聯繫會面,接洽陳同佳到台灣接受刑事偵查事宜,雙方之後多次以電話接洽。
保安局昨晚表示,並無收到台方就台灣殺人案疑犯陳同佳赴台的新訊息,強調《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條例》並不適用於台灣,香港現時沒有法律容許特區處理與台方的法律協助。
保安局重申,特區政府不可能違反法律,就陳同佳案向台方提供有關證據。台灣當局在明知香港沒有法律容許港台兩地進行司法協助和移交逃犯的情況下,仍不斷發表不負責任的言論,特區政府表示強烈不滿;指陳同佳獲台方明確通知被批准赴台後,港台兩地可透過警務合作渠道研究行程安排。特區政府會以務實態度處理事件,提供一切所需的合法可行協助,希望台方拿出誠意,不作政治考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