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玉玲被控違交通條例案今提堂 案件押至明年1月再訊

香港電台電視部《鏗鏘集》編導蔡玉玲早前因車牌查冊被捕,被控兩項明知作出虛假陳述,違反《道路交通條例》,案件中午在粉嶺裁判法院提堂,案件押後至明年1月14日再訊。
蔡玉玲在庭上表示明白控罪。控方申請毋須答辯和將案件押後,以待警方完結調查和取得律政司指示,包括向運輸署索取記錄和電子認證。裁判官批准蔡玉玲繼續以原有條件現金1000元擔保。
控方指,37歲的蔡玉玲涉嫌在今年5月17日及6月10日,為取得兩個私家車車牌的車輛登記證明書,明知而作出虛假陳述,即作出法律程序和買賣車輛以外的其他交通及運輸用途,違反《道路交通條例》。
港台節目製作人員工會和多名民主派人士,開庭前到庭外聲援,多名便衣警員在場戒備。歐盟駐港澳辦事處表示,正密切跟進港台節目《鏗鏘集》編導蔡玉玲被控的案件,指蔡玉玲基於調查報道被控,並表示新聞自由是基本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