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志偉違保釋條件 法院判須即時還柙至下月 - 昭傳媒 UniqueMedia.hk
     

胡志偉違保釋條件 法院判須即時還柙至下月

民主黨前主席胡志偉,涉嫌違反去年7.1遊行煽惑他人參與非法集結案,未有按原審法官定出的保釋條件,交出所有旅行證件,上午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撤銷保釋,除了本案外,胡志偉亦面對違反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及另一項非法集結控罪,排期在2月再訊,胡志偉期間需要還柙,已即時交付懲教署還柙。

胡志偉早上離開荔枝角收押所,前往西九龍裁判法院應訊,他雙手被鎖上手銬。

消息指,胡志偉在上月17日涉及7.1遊行案件聆訊時,交出特區護照及回鄉證。他日前因港區國安法被捕後,曾經向警員說已交出所有旅行證件,但在押往警署期間,向警員透露家中仍有BN(O)護照。





你亦可閱讀以下相關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