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院作出裁决黎智英再向高院申请保释 案件下周四聆讯 - 昭传媒 UniqueMedia.hk
     

终院作出裁决黎智英再向高院申请保释 案件下周四聆讯

律政司就高等法院早前批出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的保释向终院提出裁上诉,终院裁昨日定律政司得直后,黎智英一方再提交文件,向高院重新申请保释,司法机构网页显示,案件将于下星期四开庭聆讯,并改由高院法官彭宝琴处理。

黎智英去年12月,先后被控欺诈和勾结外国势力罪,2宗案件在提讯后,总裁判官苏惠德拒绝他保释,之后黎智英再向高院提出保释申请,获李运腾法官有条件批准,包括交出一千万元保释金,不离开住户、不接受访问、不发表文章、不用社交媒体发言等。律政司其后提出上诉,结果获终审法院裁定上诉得直。

终院的判词指,是次上诉的争议,在于对国安法第42条有关保释的诠释,终审法院裁定,第42条为保释加入了严格的门槛要求,但原审法官错误地将国安法第42条,视为对《刑事诉讼程序条例》所规管的保释机制没什么影响,因此裁定原审法官批准黎智英的担保必须搁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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