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院颁拒保释判词:无充足理由相信黎智英不再危害国家安全

涉嫌违反《港区国安法》的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继终院作出涉国安法案件保释理据之后,日前再向高等法院申请保释,被高院被拒,法官彭宝琴下午颁布书面判词,指法庭没有充足理由相信他在保释期间,黎智英不会继续进行危害国家安全行为。
彭宝琴在判词指,法院不只要考虑黎智英会否重犯被控的“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还要考虑他会否再犯任何形式的危害国家安全行为;由于黎智英日前在狱中再次因涉嫌违反《港区国安法》被捕,考虑到保释的潜在风险,以及黎智英的财政背景、人脉关系等,认为无充分理由相信他不会继续进行危害国家安全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