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陣拒答警方有關資金來源提問 聲言不認同社團條例立法原意 - 昭傳媒 UniqueMedia.hk
     

民陣拒答警方有關資金來源提問 聲言不認同社團條例立法原意

民陣日前接獲警方通知,警方質疑民陣違反《社團條例》,要求在明日之前書面交代未有申請社團註冊的原因、成立以來的資金來源等。民陣召集人陳皓桓今日回覆警務處,否認是非法社團,不會逐一回應社團註冊主任的提問,指《法團條例》列明只要社團負責人提交不完整的資料都會觸犯法例,反問哪一個組織能夠完整保存成立15年來的所有資料。

陳皓桓又指,民陣堅持香港居民享有結社自由,不認同《社團條例》的立法原意,因此不會配合警方申請註冊社團。 被問到會否擔心民陣被取締,陳皓桓指,要交由政權決定,強調民陣作為一個堅持和平、理性、非暴力的團體,難以想像民陣被取締對社會日後的影響,希望政府尊重香港市民的基本言論、集會、結社自由。

陳皓桓在又回信中指出,警方過去多年一直與民陣合作舉辦遊行集會,從未警告或質疑民陣是非法組織,甚至讚揚民陣是一個大品牌,與警方合作得好好,對於突然被質疑違反《社團條例》感到相當詫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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