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宗违国安法案 高院3法官裁定被告唐英杰表证成立 - 昭传媒 UniqueMedia.hk
     

首宗违国安法案 高院3法官裁定被告唐英杰表证成立

首宗涉嫌违反《港区国安法》案件,早上在高等法院续审,3名国安法指定法官裁定24岁被告唐英杰被控的3项控罪,包括煽动他人分裂国家罪、恐怖活动罪,以及危险驾驶致他人身体受严重伤害罪,全部表证成立。

案情指,24岁的唐英杰,去年7月1日在湾仔东区海底隧道至谢斐道与柯布连道一带,煽动他人组织、策划、实施或者参与实施旨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行为。另外,又涉嫌驾驶插上“光复香港,时代革命”旗帜的电自行车,并涉冲向警员,令3名警员受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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