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以涉宣扬恐怖活动罪拘4港大学生 批美化恐布主义 - 昭传媒 UniqueMedia.hk
     

警以涉宣扬恐怖活动罪拘4港大学生 批美化恐布主义

警方今早拘捕4名香港大学的学生,他们包括港大学生会干事、评议会会员,各人涉嫌触犯《港区国安法》第27条,干犯宣扬恐怖活动罪,案件涉及港大学生会评议会上月7日曾经通过动议,“深切哀悼”和“感激”自杀身亡的七一刺警案疑犯,4名被捕人士均有与会,并有发言及担任职务。

消息指,被捕者分别是前学生会会长郭永皓、评议会主席张敬生、前文学院学生会外务副主席容颂禧和前李国贤堂学生会代表杜林丞亨。

香港大学表示案件正在调查中,目前不适宜评论。警方说,有人在会议上宣扬恐怖主义,并在会议前默哀,又对刺警者有很多赞扬、辩解。警方说,有关动议令人咋舌,合理化、美化、光荣化恐怖主义,及无差别袭击,鼓励做自杀行为,同社会道德标准全不相乎,有关组织在通过动议后,亦急不及待向公众发放。

警方国安处高级警司李桂华说,当日学生会评议会的会议有网上直播,会议过程公开,会议并通过一项议案,之后再透过两个学生会属下的社交平台对外发放,内容谈及恐怖主义、赞扬和辩解等,已经构成案件所需要的元素。

李桂华说,如果有警员被人随意用刀袭击,很多外国例子都是以反恐条例处理,而在7.1刺警案后,亦有不同官员说事件可能是恐袭,市民应有意识,有关事件可能是恐袭。被捕人士在会议中讲出对事件及政治的看法及要求,有触及恐怖主义的元素,警方有足够证据作出拘捕。

李桂华又说,被捕4人曾在会上发言,至于与会其余人士,有约30人投票赞成通过议案,亦有人投弃权票等,警方将接见这些与会者,了解他们在会议中的角色及投票的理由等,警方希望尽快解决事情,令学生回复正常生活。

对于社会是否不能再谈论这宗案件,李桂华说并非不可谈论,但若在过程中借机宣扬恐怖主义,包括赞扬疑凶、形容对方是勇士、有勇气、为社会做了些事情等,就很可能违法。至于死者亦并非不可悼念,但若悼念涉及美化杀人恐怖活动及自杀式袭击就不可以。

至于港大学生会评议会在事后撤回动议,李桂华说执法者选择不多,有人犯法便要处理,如果见到犯法不执法便是渎职,案件日后如何处理,由法庭决定。

警方国安处人员上月16日曾根据法庭手令到港大调查和搜证。港大早前亦已要求学生会迁出会址,并禁止所有参与会议的学生进入校园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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