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委会选举涉煽惑不投票投诉 廉署称有4宗可追查

选委会界别分组选举将于周日举行,廉政公署至本月5日,接获5宗涉及选委会选举的投诉,其中4宗属可追查投诉,包括怀疑涉及在选举期间藉公开活动煽惑另一人不投票或投无效票,以及发布关于候选人的虚假或具误导性陈述等指控。
廉署廉洁选举事务统筹赵汝达表示,为免一些初次被纳入选举的团体或个人因不熟悉法例而误堕法网,署方自5月起已接触近200个团体,安排超过130场简介会。他提醒,任何人都不可发布关于候选人的虚假或具误导性资讯;未得候选人授权而为对方招致选举开支亦违法,为候选人宣传前最好事先与对方沟通。
赵汝达又提到,《选举(舞弊及非法行为)条例》经修订后,有两项新罪行,市民切勿藉公开活动煽惑他人不投票或投无效票,切勿故意阻碍他人投票。
赵汝达表示,在选委会选举当日,调查人员会到访及巡视各票站,即时处理投诉及查询,有需要时采取执法行动,署方如发现有人在选举期间于网上煽惑他人不投票或投无效票,会主动要求网站删除可能违法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