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4非法集结案 12人判刑最高监禁10个月

12名人涉及去年6.4非法集结案,包括何俊仁、陈皓桓、尹兆坚、张文光、郭永健、赵恩来、麦海华、梁国华、何秀兰、梁国雄、朱凯廸及杨森,他们早前承认控罪,区域法院今日判刑,何俊仁、陈皓桓、尹兆坚判监10个月;郭永健、赵恩来判监8个月;何秀兰、梁国雄、朱凯廸、杨森各判监6个月;张文光、麦海华、梁国华获判缓刑。
法官胡雅文指,案发时疫情有爆发风险,本地仍有未知源头确诊个案,即使当日集会没发生暴力,但仍有潜在公众秩序风险,包括影响公共卫生。
案情指,去年维园6.4晚会遭警方禁止,多名民主派人士仍进入维园,在李卓人带领下叫“平反6.4”和“反国安法”等口号。案中尚有其他被告,黄之锋、岑敖晖、袁嘉蔚、梁凯晴早前认罪,被判4至10个月。黎智英、梁耀忠、李卓人、蔡耀昌、梁锦威、邹幸彤、胡志伟及何桂蓝,早前表示不会认罪,定于11月1日开审。罗冠聪和张昆阳则缺席聆讯,法庭按控方要求发出拘捕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