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皓桓涉前年参与未经批准集结拟认罪 - 昭传媒 UniqueMedia.hk
     

陈皓桓涉前年参与未经批准集结拟认罪

前民阵召集人陈皓桓日涉及前年9月港岛游行,被加控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罪,案件于东区裁判法院提堂。

辩方表示,被告当时进行公民抗命,基于其精神准备认罪,裁判官邓少雄将案件押后到下月26日,以待双方准备案例及陈词等。由于陈皓桓现时在囚,无申请保释。

控方将会播放少于30分钟的片段,但未交给辩方查看,裁判官表示,除非必须,建议辩方自行查看,不用在法庭播放,以免浪费时间。辩方表示再提讯时会准备好书面量刑陈词,希望裁判官于下次再提讯时即日量刑,裁判官同意。

控罪指25岁的陈皓桓,于前年9月15日在无合法权限或合理辩解的情况下,明知而参与一个属未经批准集结的公众游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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