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大5學生二號橋暴動罪成 判監57至59個月

中文大學二號橋在2019年11月反修例風波期間,大批學生及校外示威者與警方爆發衝突,5名被捕的中大生早前被裁定暴動罪及違反《禁蒙面法》等罪罪成,法官今日判刑,其中符凱晴被判囚4年11個月;劉晉旭、高志斌、陳歷釋及許貽顓判囚4年9個月。
據案情指出,前年11月11日,中文大學環迴東路和二號橋發生暴動,示威者共發動4次衝擊,警方施放多發催淚彈驅散,向前推進時拘捕5名被告,他們當時身穿黑衣及戴上面罩等示威物品。
其中第二被告符凱晴及第五被告許貽顓,亦管有金屬鎚頭、螺絲批及扳手,早前被裁定管有攻擊性武器或適合作非法用途工具罪罪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