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城者7成员涉煽动他人颠覆国家案 转区院本月18日审理

组织“光城者”7名成员,被控一项串谋煽动他人实施颠覆国家政权罪,下午在西九龙裁判法院再提讯,各人暂时毋须答辩,署理总裁判官罗德泉将案件排期到本月18日到区域法院提讯,全部被告须继续还押,其中一名16岁被告申请保释但被拒绝,其余6人就放弃申请保释。
7名被告分别为20岁任职仓务员的蔡永杰、25岁任职售货员的陈右津、18岁女学生郭文希,以及4名只有15至16岁的未成年学生。光城者被指涉嫌策划恐怖活动,警方今年7月在尖沙咀一间宾馆,检获怀疑制造土制炸弹的材料,多人被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