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人杨明不小心驾驶判监18日 准保释候上诉 - 昭传媒 UniqueMedia.hk
     

艺人杨明不小心驾驶判监18日 准保释候上诉

艺人杨明早前承认不小心驾驶,及车窗玻璃透光不足两罪,下午在东区裁判法院被判监18天,停牌两年,罚款2000元,另外在停牌令届满前3个月,要自费接受驾驶改进课程。

辩方就刑期提出上诉,获法官批准,杨明在等候上诉期间,须以3万元保释,期间不得离开香港,须在报称住所居住,一星期到警署报到3次。

40岁的杨明,原名林明乐,去年8月于港岛马己仙峡道驾车撞壆,意外后未有进行酒精呼气或血液测试。杨明在今年3月获裁定拒绝提供血液样本控罪不成立,并承认不小心驾驶及车窗玻璃透光度不足。

不过当裁判官表示要将杨明还押候判,他的代表律师就指自己误导当事人,要求推翻认罪决定,获裁判官批准。律政司就裁判官决定复核被驳回,其后杨明再次承认两项控罪。





你亦可阅读以下相关报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