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年上环7.28暴动案15人罪成 下月底判刑

反修例示威者前年7月28日在上环同警方爆发激烈冲突, 44人被控暴动,分成三案处理。最后一案的15名被告,其中14人早上在西九龙裁判法院被判罪成,另外一名案发时17岁男被告何栢耀,开审前已经认罪。
法官练锦鸿将案押后至下月31日,一同处理15人求情和判刑,以待索取各被告背景报告,并为3名未满25岁被告索取劳教中心报告。法官继续批准认罪的何栢耀保释,指不排除会判以非监禁式刑罚,希望避免被告受到额外惩罚。
练锦鸿裁决时指,今次案件需时较长,因为要待终审法院就同类案件作出阐释和指引,终院指出暴动和非法集结属于参与性罪行,如案发时暴动已经发生,其他人有意图或作出行动参与,已经干犯有关控罪,认为14名被告当时均有参与暴动。
被告张雯曦另外被控“在公众地方管有攻击性武器”罪及“无牌管有无线通讯器”罪。她已承认“无牌管有无线通讯器”控罪,另一控罪亦被判罪成。